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及《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等文件要求,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核、学校相关学科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综合考察,我校顺利完成了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3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向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00。
附件:
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在职工程硕士录取名单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