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武汉纺织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武纺大研〔2018〕9号)、《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武纺大研教〔201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春季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严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质量关,提升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武纺大研教〔2012〕4号)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须经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为5或7人(单数),均应具有高级职称,成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中至少有1位来自企业、工程部门、或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实行学位论文答辩导师“回避”制度。
3、答辩委员会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把硕士毕业论文答辩质量关,对于质量不达标的论文应坚决予以淘汰。
4、各培养单位应公开举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学校将安排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督导检查。
5、各培养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论文答辩工作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
研究生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