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安排要求,现将我校校内遴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可参评的教材
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
修订版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纸质教材+数字资源等。
2.马工程重点教材由编写出版单位会同第一首席专家(第一主编)直接向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不参与申报及初评。
(二)不可参评的教材
1.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
2.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
3.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
4.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
5.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
6.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主要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及国家科技三大奖)的教材;
7.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且未改版的教材。
二、申报限额
每个培养单位原则上限推荐1项。
三、申报要求
(一)教材参评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
适应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利于激发学生创新潜能。鼓励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方面具有创新性突破的教材、冷门绝学教材及在某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填补空白意义的教材参评。
4.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5.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 2 年以上(含 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6.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二)其他要求
1.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向学校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但可单本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 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且为同一主编,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3.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本科、继续教育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提交材料
1.《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
2.附件材料:①教材所有作者的《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
表》;②《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③《思想性、学术性评鉴意见》;④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⑤版权信息及 CIP 数据;⑥其他佐证材料(可选,限两份以内)。
3.教材最新印次样书(省级推荐材料需要提供)。
(二)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教材及材料的方向性、真实性等审核把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选范围要求;②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推荐;③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提交教材电子版,附件不齐全,内容不真实;④在知识产权或其他方面存在法律争议。
各培养单位7月5日前将教材申报材料电子稿和《推荐汇总表》Excel 版和 PDF 版(需盖单位公章)各一份以电子邮件报送至610012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