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2014届毕业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2014年毕业研究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则:自愿申请、公开公正,毕业研究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2、申请对象:2014年毕业研究生;
3、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①社会孤儿,②烈属,③残疾,④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申请材料应附: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证明(贫困证明上须要说明申请人是出生于低保家庭,以上情况均须由申请人原籍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机关出具证明)。
请各培养单位将申请人所有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汇总后于3月20日之前交到研究生处。
咨询电话:027—59367500
联 系 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