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5】15号)及《关于申请201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请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烈属、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五类毕业生,均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三、申请材料
上述五类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
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或复印件、银行流水和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儿童福利证原件或复印件;烈士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学生本人与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残疾人证原件或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收款凭证。
4.本人在汉口银行开户的银行卡(账)号;
四、其他
毕业生可以通过“武汉公共招聘网”查阅相关政策规定,并于3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学院。请各学院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材料装订成册,于 3 月17日下午4点之前集中报送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行政楼304),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00。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