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2018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人社发〔2013〕66号)精神,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18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残疾和享受生源地贷款的2018届毕业研究生(学生本科毕业时申领过该项补助的,不属于此次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每人800元。
三、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寒假期间准备好各种材料,开学后向所在学院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并上报相关材料;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3月9日16点之前集中报送研究生就业办公室(阳光校区行政楼304),逾期不再受理。
经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直接支付到毕业生在汉口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
四、所需材料
上述五类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学院提供下列材料:
(一)低保家庭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一);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和低保户主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汉口银行账号;
4、低保证复印件或者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附件二);
说明:(1)低保证上应有2017年度低保证年审记录或领取低保金记录。若低保证上无此类记录,申请人需要提供2017年低保金领取记录(可去银行柜台打印的流水清单或存折复印件)。
(2)低保证上低保保障成员中若不包含毕业生本人,则需要提供补充材料(户口复印件或者(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以证明申请人与低保人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
(二)烈士亲属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一);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汉口银行账号;
4、证书及烈士亲属关系证明(户口复印件或者(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残疾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一);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汉口银行账号;
4、残疾人证(申请人本人残疾);
(四)社会孤儿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一);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汉口银行账号;
4、孤儿证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证明;
(五)生源地助学贷款
1、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一);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汉口银行账号;
4、生源地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贷款期间任意一年的学费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上必须有贷款字样);
学院申报时须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附件三)
五、重点说明
1、求职补贴申请表贴本人1寸免冠照片、本人亲笔签名;
2、汉口银行必须是毕业生本人开户;
3、如果不能到校交材料,可将所有材料拍高清照片委托他人打印后上交,注意申请表必须有照片和亲笔签名;
如果毕业生获得过生源地助学贷款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建议采用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进行申报。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00。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附件一: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docx
附件三: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