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2019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18〕267号)精神,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19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残疾和享受生源地贷款的2019届毕业研究生(学生本科毕业时申领过该项补助的,不属于此次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12月24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并上报相关材料;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12月29日16点之前集中将汇总表(纸质盖章版与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就业办公室(阳光校区行政楼304),逾期不再受理。
经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直接支付到毕业生在汉口银行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
四、所需材料见《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要求》(附件二)
学院申报时须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三)
五、重点说明
1、求职补贴申请表贴本人1寸免冠照片、本人亲笔签名;
2、汉口银行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必须是毕业生本人开户;
3、如果毕业生获得过生源地助学贷款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建议采用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进行申报。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00。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1、附件一:
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1).docx
2、附件二: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要求.pdf
3、附件三: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