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16届毕业生:
根据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我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上报工作须在6月初完成,为方便我校2016届毕业生顺利毕业,现将毕业生派遣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是应届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毕业生的派遣工作直接关系到毕业生能否顺利领取报到证,请各培养单位和毕业生本人务必要重视此次派遣工作。
二、相关说明
1、报到证是毕业生落实户口和档案的凭证,每人只有一张。原则上,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不能分离(户口没转到学校的毕业生除外)。
2、湖北省人才、武汉市人才及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人才服务机构今年不来学校统一为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手续。请需要将户口、档案托管到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尽快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将盖有人才服务机构公章的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处(304办公室),以便办理毕业派遣。
3、各人才服务机构的托管要求和程序都各不一样,请毕业生事先致电咨询。
三、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各位毕业生需将所有相关就业材料于6月2日(周四)之前交到研究生处(行政楼304办公室),逾期不交者一律按照回原籍处理。
1、对于已就业或正在实习的毕业生,需将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在截止日期之前交到研究生处。
(1)就业单位可以接受毕业生户口、档案的,可以直接派遣到就业单位;(2)就业单位不能接收毕业生户口,但在就业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为毕业生办理托管手续的,可以派遣到该人才服务机构;(3)就业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户口也没有为毕业生办理托管手续的,需要毕业生本人去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托管手续,并将并将盖有人才服务机构公章的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处(304办公室),以便办理派遣。不办理托管手续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一律按回原籍处理。
2、考取博士的毕业生,由学生本人与考上学校相关部门联系,将调档函(由考上学校开)在截止日期之前交到研究生处,否则一律按回原籍处理。
3、未就业和选择出国深造的毕业生,不想将户口、档案打回原籍的,需要自己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托管手续。办好手续后将并将盖有人才服务机构公章的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处(304办公室),以便办理派遣。不办理托管手续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一律按回原籍处理。
四、其他
1、截止日期之后提交材料的,需要等到下次统一改派,改派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关注研究生处网页)。
2、如有疑问,请致电研究生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9367500。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2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