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技术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点授权审核、学位点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要明确并报送学科归属。请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填报学科归属,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本单位所有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含“双肩挑”人员)、实验专技人员、辅导员等。
二、填报要求
请各专业技术人员据实填报本人“最高学位学历所属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目前实际从事教学科研所属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详见《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归属统计汇总表》(附件1)。实际从事教学科研涉及多个二级学科或跨学科的,填报唯一一个主干二级学科。具体要求如下:
(一)“最高学位学历所属学科”
1.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均需按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当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学科目录规定的代码和名称填写。2011年以前的可参照1997版(附件2),2011年及以后的可参照2018版目录(附件3)。
2.“最高学位学历所属二级学科”按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二)“目前实际从事教学科研所属学科”
3.“目前实际从事教学科研所属一级学科”须严格按照2018版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规定的学科代码、学科名称规范填写。
4.“目前实际从事教学科研所属二级学科”按照2种情形填写:
(1)实际从事教学科研的二级学科,我校拥有硕士学位授权的,参照《武汉纺织大学现有一级二级学科目录》(附件4)填写;
(2)实际从事教学科研的二级学科,我校没有硕士学位授权的,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版)》(附件1)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三、工作安排
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并于2019年10月26日报送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32461379@qq.com;纸质版盖章后提交阳光校区行政楼304办公室。
联系人:古江波 电话:59367656;15377542358
附件: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归属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2:1997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doc
附件3:2018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附件4:我校现有一级二级学科信息列表.xls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