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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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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5年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0     作者:黄鹤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巩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5年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教学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体现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特别是针对目前我校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特色鲜明、贡献突出、应用推广效果明显等特点。

    2、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经过长期积累、有重大进展、取得显著成效、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申报人应是武汉纺织大学在岗的专任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限思政类),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优先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跨地域之间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由申请人近年来完成,并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成果奖的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原则上不超过5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不超过3个。

    3、已获得过学校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教学成果,原则上需有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支撑。申报一等奖及以上等级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工作要求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为了打造能够入围省级奖励的优秀成果,请各培养单位加强对研究生教学成果的培育,高度重视申报材料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凝练打磨,查漏补缺、挖掘内涵、扩展外延,不断完善现有教学成果。同一学院或类似项目建议进行成果整合后确定拟申报成果,研究生院将从本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程序

    成果完成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含第一完成人)最多申报3项。每个学院(部门)不限推荐项目数量,推荐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项目限2项。成果经学院(部门)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择优推荐,按评审结果排序,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各培养单位推荐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材料前,应进行公示,并接受异议。

    五、申报材料

    申请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

    2、《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单独成册,一式三份;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并以此为序合装成一册,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两面印刷,平装成册。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档(PDF格式)。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PDF格式);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每项成果材料限装一袋,并将《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封面贴于纸袋的正面。

    7、申报校教学成果奖不要求提供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获准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会议鉴定取得的《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各培养单位(部门)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处(行政楼301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9367495。所交材料,请自行留底。

    2025年1月8日


    • 附件【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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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27-5936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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