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考生放弃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及各招生学部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博士研究生招录资格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等方面考核,决定递补录取考生张艳,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6月16日—6月24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27-59367498(工作时间开通),邮箱:yjs@wtu.edu.cn,校纪委监督电话:027-59367559(工作时间开通)
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公布为拟录取结果,实际录取结果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凡以虚假信息报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