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了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我校金融(0251)、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软件工程(085212)、会计(1253)等4个学位授权点全部合格。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9〕15号),公开了2018年全国400余所研究生培养单位近1000个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共有31个学位授权点被评不合格,43个学位点被要求限期整改。另有18所高校主动撤销18个学位授权点。《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以及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校学位委员会专题审议学位点专项评估报告)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学位点的建设和评估工作,校长彭育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副校长姜明华带队深入各二级学院逐一指导,会计学院、经济学院、计算机学院、电信学院领导班子分工协作,组织教师加班加点整理评估材料、对接合作企业,并邀请专家进校评议,高质量高标准落实专项评估工作。学校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管”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