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入学资格复查是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格把关、明确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申诉处理机制,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前置学历信息、学业水平等进行全面复查,坚决防范、严肃查处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全面复查
(一)严格入学资格复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10月14日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照新生名单、录取登记表以及新生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思想品德考核表以及人事档案(定向生除外)与新生本人逐一核查,严格比对新生照片和关键信息,严防冒名顶替,工作人员对新生现场拍照留存。对新生前置学历信息进行逐一审核,严防前置学历造假。应届、往届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应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经学信网复查通过(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考生毕业时间应早于入学时间2年以上。学历不符合条件者录取资格无效。各单位在复查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研究生院。新生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统一负责,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组织入学专业复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10月14日前,对2022级远程复试的研究生新生组织复测。复测内容为远程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外语、专业课等,具体形式由各学院自定;复测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负责,有关工作要求参照研究生复试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组织。复测答卷、试题及评分参考等有关材料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存档备查。对复测成绩差异较大的学生,要重点核查。
(三)检查学生学籍档案。检查档案是否已到学校(定向就业学生除外),人事档案、党团组织等材料是否完备。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档案材料不全者,必须及时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
(四)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疑似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要第一时间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积极联系未报到学生。各招生单位要把握新生报到进展,及时联系未报到学生。个别放弃入学的学生要提供放弃入学声明(手持声明和身份证拍照)。
三、严格要求,强化责任落实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入学资格复查各项工作。复查的各环节应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复查过程及结果记录,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查工作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签字确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查工作结束后,要将复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本单位复查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我校202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表.docx
研招办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