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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2     作者:熊维佳

各培养单位、2021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函》(武人社函〔2020〕59号)精神,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21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生本科或专升本毕业时申领过该项补助的,不属于此次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1400元/人(即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2020年9月3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武汉地区2021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并上报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9月8日16点之前集中将《关于XX学院2021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办理助学贷款有关情况的函》(附件三)以及《XX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附件四)(均要求有纸质盖章版与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就业办公室(阳光校区行政楼304),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审核各学院上报材料,报送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收到各院校提交的申报名册和系统数据信息后,对申报信息及系统录入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重复申请、是否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经武汉市人社部门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校后,学校将于5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提供的本人武汉市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拨付情况反馈给市人社部门。。

四、所需材料见《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要求》(附件二)

五、重点说明

1、求职补贴申请表贴本人1寸免冠照片、本人亲笔签名;

2、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必须是毕业生本人开户,同时已经被激活;

3、如果毕业生获得过生源地助学贷款且符合其他类申报条件,建议采用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进行申报。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00。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20年8月22日


1、附件一:          附件一:《武汉地区2021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2、附件二:          附件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要求.docx

3、附件三:          附件三:《关于XX学院2021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办理助学贷款有关情况的函》.docx

4、附件四:          附件四:《XX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xls


  • 附件【附件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要求.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一:《武汉地区2021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四:《XX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三:《关于XX学院2021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办理助学贷款有关情况的函》.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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