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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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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寒假离校及返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5     作者:研究生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放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我校2016年研究生寒假离校及返校工作安排如下:
1.放假及返校注册时间
我校2016年研究生寒假时间为1月22日(周五)——2月21日(周日)。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2日、23日,2月24日(周三)正式上课。研究生统一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欠费学生只能报到,不能注册。
2.放假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防控能力。
3.研究生在完成学习任务、课程考核结束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参与科研活动。需提前离校的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离校。开学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回校后补办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期返校者,按旷课处理。
4.原则上,寒假期间所有研究生不得留校。因殊原因不能回家或延期离校的个别研究生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点击下载)于1月18号之前交到学院,学院必须在1月18日下午4点之前填写《2016年研究生寒假留校研究生汇总表》(点击下载)后连同研究生提交的申请表一并交研究生处备案,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5.放假期间研究生要注意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离校前要关好门窗、水、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确保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留校居住研究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留宿校外人员,不得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注意防火、防盗,服从宿舍管理中心的安排。
6.寒假期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指派专门值班老师,负责假期留校研究生的安全及联系工作。假期有学生留校的研究生导师,要加强与自己学生的联系,在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的同时特别关注他们的人身安全。
祝全体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身体健康!春节快乐!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
2016-1-15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电话:027-59367477
邮编:430200
邮箱:yjs@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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