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纺织之光奖教金和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16]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2016年度“纺织之光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
二、推荐对象
1.推荐对象年级:2014、2015级研究生;
2.推荐研究生专业仅限于纺织、服装、染整、纤维材料、纺织机械、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
三、其它事项
1.候选人填写《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撰写3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一份,个人主要事迹多者可加附件;提供个人清晰生活照,照片不小于2MB(照片只需电子版)。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处办公室(行政楼304),电子版发送至wjwandyou@163.com;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1日下午4点之前(以学院为单位),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研究生处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材料组织再次评审,差额评选出两名研究生候选人推荐至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审核后确定我校纺织之光奖学金获得者;
4.纺织之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研究生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