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在校研究生:
接学校通知,为配合财务处工作,规范我校研究生费用管理,现将催缴研究生欠费工作通知如下:
1、所有在校研究生必须在4月30号之前将自己所欠费用交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欠款的同学(今年毕业的除外),务必在4月14号之前将自己的缴费承诺书交到学院,并在承诺期间内缴清欠款。
2、对于今年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在4月30号之前交齐自己的所有费用,否则一律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3、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欠款的同学将不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不能参与学校任何奖励的评选。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
20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