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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5     作者:研究生处

各位考生及相关单位: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一阶段考试即全国联考GCT成绩已公布,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和《关于下发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成绩的通知》(学位办【2015】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GCT有效成绩170分及以上。
我校纺织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工程硕士类别,可接受报考湖北省内其他院校相同类别及领域的考生调剂,调剂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且GCT有效成绩170分及以上。
不同领域、专业之间不能进行调剂及录取。调剂者请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1)。
二、第二阶段考试流程
1.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负责。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下列表格,并保证所提交材料属实,弄虚作假影响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缺少以下任何一项材料者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考生务必于2016年1月19日(周二)12时之前,将下列①②③条所列材料交到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行政楼304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二阶段考试资格。
①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加盖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②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③学士学位证明或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于获得学位认证报告需要一段时间,建议各位考生早做准备,提前登陆学位网进行网上申请(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
④《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填写好并交给面试主考老师。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请到各学院完成以下程序:
2.签署诚信承诺书、缴费。
3.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各学院须填写《第二阶段考试面试信息表》(附件3)。
三、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及地点
第二阶段考试由各学院于2016年1月19日(周二)下午自行组织安排,并于考试结束当天将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报研究生处备案。
考生可向报考学院咨询具体时间及地点。
四、其他事宜
1. 第二阶段考试是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必要环节。各相关单位及考生务须充分认识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进行,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王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00。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1月4日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2、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3、第二阶段考试面试信息表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电话:027-59367477
邮编:430200
邮箱:yjs@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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