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
(高等教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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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突出“内涵发展、创新驱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5、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制定我省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引导和推动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全面推进高校试点学院改革。组织全省高校修订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高校核心专业群建设。制定《湖北省高等学校评价标准》,建立和强化以特色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测体系、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支持部属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为省属高校搭建学科平台,力争进入ESI前1%的学科进位、增长。在我省高校新增一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推动全省研究生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全面提升高校学科整体实力与水平。
16、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实施“本科教学工程”,推动高校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基地建设。推进“完全学分制”改革,探索建立本科高校之间学分互认与转换机制,积极稳妥扩大普通“专升本”范围。支持省属高校选派优秀本科生到结对部属高校选修课程、攻读双学士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推进校企共建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施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促进校企合作育人。加强高校与新闻、法务单位交流,促进部门协同育人。实施湖北省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促进高校国际合作育人。支持湖北高校教师教育联盟、南湖十校联盟高校之间人才联合培养。实施“湖北省高校联合学位计划”。继续实施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扩大研究生工作站。建立健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查制度,启动建立培养单位、政府部门、社会中介三位一体的质量监督保障体系。
17、积极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深入实施湖北省“2011计划”,制定省协同创新中心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加强高校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对建设期满的组织验收。实施湖北高校服务地方发展计划。做好湖北省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实施1000项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举办大学生科技创新和技能竞赛活动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资助一批重大项目和中青年优秀理论家,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研究成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改革,贯通典型、整合项目、提升质量。探索建立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落实省政府《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