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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作者:朱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武纺大研教【2012】1号)文件的要求,2023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参与双选的导师必须具备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详见附件1);

 

2.导师指导同一专业同一级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5名;

 

3.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在充分了解导师基本情况后,认真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审批表》(见附件2)。研究生导师根据自身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指导能力等培养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教授委员会应根据双选基本原则和学院实际情况,认真审核双选结果并将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17日之前将双选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59367495。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8日

 

  • 附件【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2023年度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pdf】已下载次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电话:027-59367477
邮编:430200
邮箱:yjs@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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