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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研究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及网上选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作者:朱怡

各培养单位、2023级研究生: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武纺大研【2018】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研究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及网上选课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1、登录方法:从学校主页一网通办进入武汉纺织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页面,点击研究生系统,即可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个人主页。

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和网上选课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24时,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免影响后续工作安排。

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流程:

第一步:点击“培养方案查看”,按照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根据个人选定的研究方向,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拟定。

第二步:点击“培养计划提交”:按照要求选择课程并确认提交(注:选择课程后需确认提交才能生效)。导师审核确认后提交至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个人培养计划正式生效。

第三步:点击“培养计划查询”:查看并可打印个人培养计划。

4、研究生网上选课流程:

研究生制定了个人培养计划后,仔细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和学院已开设的课程,必须将本学期开设课程中与本人培养计划相同的课程全部选定,不能遗漏。

第一步:点击“学生网上选课(列表)”: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在“计划内课程”中选定当前学期须修课程;公共课的选课应按照排课安排选择相应的班级,选定班级后,必须在该班上课及考试。

第二步:选课结束后,可进入“选课结果查询”、“学生课表查询”再次核对。

二、注意事项

1、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整个学习阶段的课程计划,新生入学时须在系统中提交;选课单内容是研究生当前学期的课程安排,每学期开学在系统中提交。

2、个人培养计划生效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选,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修改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和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交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凡是没在网上选课的课程,一律不计成绩;凡是已在网上选课的课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并参加考试,否则以零分计,并计入成绩单。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59367495。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8日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电话:027-59367477
邮编:430200
邮箱:yjs@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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