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友情链接| 在线咨询| 官方微博|
  • 首页
  • 部门简介
    研究生教育概况
    机构设置
  • 学位点建设
    通知公告
    学科信息
    学位点评估工作
    政策文件
    学科参阅
  • 招生工作
    博士招生
    硕士招生
    导师信息
  • 培养工作
    培养方案
    教学管理
    课程建设
    非全日制教育
    创新工程
    培养政策
  • 学籍学位
    学籍工作
    学位工作
  • 就业工作
    就业信息
    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
  • 学生工作
    奖助体系
    研究生会
    文体活动
    校友“汇”
    规章制度
    优秀毕业生访谈录
  • 下载中心
    学位点下载
    招生下载
    培养下载
    学籍学位下载
    就业下载
    研究生工作下载
  • 办事指南

培养工作

  • 培养方案
  • 教学管理
  • 课程建设
  • 非全日制教育
  • 创新工程
  • 培养政策

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2024级研究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及网上选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6     作者:朱怡

各培养单位、2024级研究生: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武纺大研【2018】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研究生按照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规定,在个人选定的研究方向上拟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的制定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现将相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网上选课:

1.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点击查看培养方案,按照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根据个人选定的研究方向,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拟定。提交生效后,导师审核,培养单位审核,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成功。纸质版由培养单位打印存档。

2. 每学期初,研究生依据个人培养计划及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公共课的选课应按照排课安排选择相应的班级,并在该班上课及考试。选课结束后,可进入“选课结果查询”、“学生课表查询”再次核对。

3.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和网上选课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24时,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并做好安排,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并由导师指导完成。

2.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整个学习阶段的课程计划,新生入学时制定并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每学期开学需根据计划选课并在系统中提交。

3.个人培养计划生效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选,应在每学期开学2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修改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4.凡是没在网上选课的课程,一律不计成绩;凡是已在网上选课的课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并参加考试,否则以零分计,并计入成绩单。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59367495。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6日



  • 附件【3-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修改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电话:027-59367477
邮编:430200
邮箱:yjs@wtu.edu.cn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