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总结展示我国教材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国家教材委员会与教育部联合启动了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活动,评选奖项含全国优秀教材、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工作的部署,为规范有序做好本项工作,确保评选的质量和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正在使用的、研究生教材,含纸质、数字教材。
2.经过2年(含)教学实践(不同版次可累计)。
3.学术专著、教参教辅、培训教材、引进教材、教材配套图册手册不参评;已获教学或科研成果国家奖教材不参评。
4.可选“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全册”需所有单册符合申报要求,占用1个名额。
5.马工程教材不占省内名额,直接向国家申报。
二、参评基本条件
1.方向正确。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科学严谨。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有创新性。能够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
3.适教利学。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适应本学段学生认知特征,将知识、能力和正确价值观的培养有机结合,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理念,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方向,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
4.编校质量高。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5.使用效果显著。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不同版次的同一种教材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6.社会影响好。教材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教材事故。编写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情形和师德师风问题。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在上述参评范围和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梳理符合参评条件的教材,11月25日前报送《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
2.认真组织申报人填写《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推荐评审表》、《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及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等,11月25日前报送相关电子和纸质材料。
联系人:常利利,电话:59367495
附件:
1.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推荐评审表.docx
2.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doc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4.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