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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4     作者: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现启动2021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建设

(一)申报范围

各培养单位以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为参照,根据研究生课程现状及人才培养需要,每个一级学科(类别或专业领域)申报1-3门研究生核心课程,其中至少应含有1门能体现本学科人才培养特色的特色核心课程。多个培养单位共同建设的一级学科,申报的课程由相关培养单位商议确定。

(二)建设要求

1.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团队、教材、教学研究等方面形成鲜明的风格与特色,鼓励各学院积极打造线上精品课程。

2.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和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负责制。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开展,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课程建设的指导、检查及督促,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3.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材料评审和课堂检查两种方式进行。材料评审内容包括:教材、教学大纲、课程教纲、课程线上教学资源、其他课程档案等;课堂检查包括随堂听课、调查问卷或召开座谈会了解学生评价等。

4.特色核心课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教材建设,结题时须出版对应教材一部,学校将予以资助出版。

5.验收结论为合格以上的课程,获“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称号。

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

(一)申报要求

1.教学案例建设应对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2.申报人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鼓励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践导师或行业专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

3.本次申报每个领域限报1-3项。

(二)建设要求

1.课程教学案例应突出应用性和职业性特点,以各类别(领域)及其行业企业中的具体技术或管理活动为基础,分析和总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场景呈现,提炼出为今后解决同类问题有价值的参考实例。

2.教学案例的建设成果可汇编成内部讲义的形式,课件应融合文字、图片、表格及多媒体等多种展示方式,鼓励在建设课程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学校将予以资助出版。

3.鼓励各培养单位建设课程案例库。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应统筹考虑,规划本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按计划、分步骤规划建设。

4.,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力争入选国家级案例库。

三、申报程序

1.项目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

2.申请人结合通知要求填写申请书(见附件),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初审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4月2日前报送研究生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WORD版本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本统一发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建设。

四、资助额度及使用

1.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学校按照2万元/项的标准给予资助;教学案例建设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学校按照1万元/项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经费分立项、中期检查两个阶段划拨,划拨比例各为50%,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终止后期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

2.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程网站建设、课件开发、耗材、资料费、会议费、版面费、调研差旅费(不超过总建设经费的20%)等。

五、其他

本次项目审报是下一轮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优秀教材、教研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基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可出台激励措施,鼓励教师积极承担课程建设和案例建设项目。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59367495

  附件.zip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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