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工作站是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共同建设,设立在合作单位,由高校研究生导师和合作单位兼职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创新实践和产学研合作的重要载体。工作站建设是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要求、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站建设工作,切实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促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研究生工作站清理、调整及新增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对现有省级、校级工作站进行审核清理。如原合作单位不具备高水平的企业导师队伍,不能提供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或培养单位不再与对方开展科研合作,则应中止研究生工作站的合作建设,并向研究生院报备。
二、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申报替换原有工作站和新增校级工作站。申报的工作站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合作单位具有拥有数量充足的相应领域高水平研究生兼职导师,能满足指导研究生科研与实践的相关要求;
2、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研究生实践考核办法,具有运行良好的联合培养模式和保障机制;
3、具备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4、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合作计划,近5年联合承担过市(局)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本次申报的工作站可在现有工作站的基础上新增,也可替换现有工作站(不改变工作站级别)。
三、各培养单位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于3月29日前提交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59367495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