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见附件1)的要求,现启动202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含“雄鹰计划”)项目申报及2023年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资助对象
面向全体在校研究生。
2.创新基金项目类型
(1)工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旨在资助研究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创作展演等学术活动。
(2)学科拔尖人才创新项目
旨在资助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对选题有重要理论或现实意义、在理论和方法上具有创新性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3)产研结合协同育人项目
旨在资助研究生积极参与企业项目研发,申报专利。
(4)“雄鹰计划”资助范围
“雄鹰计划”项目主要资助纳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以及列入“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排名的相关竞赛项目等,参考《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目录(2023)》(附件2)中国家级A类赛事,2024年若有新增赛事,将另行申报。(重点资助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互联网+”和“挑战杯”赛事研究生院已联合教务处、校团委进行前期遴选和培育,不再单独申报)
3.资助经费
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建设时间一般为2年,学校按照0.4-0.8万元每项的标准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分立项(2024年)、中期检查(2025年)两个阶段划拨,2024年给予第一批资助0.2万元,2025年根据中期检查情况给予第二批资助,同时鼓励指导教师为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提供资助。
学科竞赛重点团队前期培育资助项目“雄鹰计划”建设时间为1年,给予0.5-2万不等的经费资助,项目代表学校进入国赛环节的,将根据参赛情况给予相应追加经费资助,同时鼓励指导教师为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提供资助。
4.申报程序
(1)研究生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经指导教师推荐,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研究生学科竞赛“雄鹰计划”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
(2)学院评审。请各培养单位根据《管理办法》成立研究生创新基金(含“雄鹰计划”)项目管理分委员会,制订学院的项目评审与管理细则,并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各培养单位评审创新基金项目通过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3%;“雄鹰计划”将根据项目计划预期成果,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上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5)、《雄鹰计划培育项目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6)报送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终审。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学科布局和年度指标,结合学院排序,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5.项目管理
各培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学校定期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因故撤销或提前终止项目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报研究生院批准。项目结题标准详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列入资助的“雄鹰计划”项目团队在本年度应在拟参加学科竞赛中至少获得该比赛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励。
6.其他事项
1、每名研究生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
2、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学科竞赛重点团队前期培育资助项目“雄鹰计划”建设时间为1年,(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申请提前结题;若申报者为2024届毕业生,则须在2024年上半年申请结题,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提交要求:2024年3月25日前,请学院报送本单位推荐上报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9367495。
2024年3月25日前,请学院报送本单位推荐上报的“雄鹰计划”团队项目项目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研究生管理处。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59367500。
二、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
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清单见附件7)。
2.工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如实填写《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8),于2024年3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不按期参加中检或中检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拨付二期经费,并根据情况要求项目申请人返还已资助经费。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59367495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