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工作站平稳有序运行,扎实推进我校省级、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的内涵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工作站的实践育人作用。现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工作站中期检查工作,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立项在建的省级和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形式及内容
(一)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由学院牵头,组织指导各工作站进行全面自查。
2.研究生院代表学校随机抽取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
(二)检查内容
1.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进站研究生、导师数量和在站时长等情况;
3.企事业单位导师选聘、配备和作用发挥情况;
4.工作站开展的主要活动与工作(科研、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等);
5.人才培养与科研合作情况(协同创新方面的特色和经验);
6.当年工作站合作研究项目情况及产生的收入情况;
7.当年被地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情况;
8.取得的其他突出成效。
三、验收和检查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印发《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鄂教研〔2020〕2 号)《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及各工作站签订的立项建设协议书等相关规定。
四、工作安排
(一)2024年6月10日前,学院完成自查,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站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相关成果证明图文资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2024年9月30日前,研究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
(三)2024年12月上旬,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研究生工作站年终考核工作,详细工作要求以届时通知为准。
五、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在建研究生工作站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拨付建设运行经费、推荐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及考量工作站建设必要性的参考依据。
2.考核不合格的工作站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停止拨付后续建设经费,直至取消工作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