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要求,即日起开展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23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必须申请结题。(见附件1)
2.2024年立项的“雄鹰计划”项目,必须申请结题。(见附件2)
3.项目负责人为2025届毕业生的项目(含“雄鹰计划”),必须申请结题。
4.2024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若已达到结题标准的,可申请本年度提前结题。(见附件3)
二、结题流程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成《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4)和成果支撑材料(成果应与项目相关,封面见附件5),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要明确是否同意结题)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7日前提交材料和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6,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汇总表需手写签字,加盖公章,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其他事项
未按要求完成结题者,按《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处理。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7--59367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