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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1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开展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修订范围、进度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我校取得的所有学位授权点,具体见表1(按学位点类型以及学位授权点代码排序)。

表1: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学位授权点一览表

序号

学位授权点代码

学位授权点名称

归口学院

参与学院

备注

1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2

0703

化学

化工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3

0802

机械工程

机械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4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学院

技术研究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5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气学院

机械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6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计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7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工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8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学院

技术研究院

化工学院

服装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9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10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11

1202

工商管理

管理学院

会计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12

1301

艺术学理论

传媒学院

外国语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13

1305

设计学

艺术学院

服装学院

传媒学院

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14

99J1

会展经济与管理

管理学院

艺术学院

学术学位

自设交叉学科

15

99J2

现代纺织信息技术

数计学院

纺织学院

学术学位

16

99J3

时尚品牌管理

服装学院

管理学院

自设交叉学科

17

99J4

数字媒体艺术

传媒学院

数计学院

学术学位

18

99J5

检测技术与系统

电气学院

机械学院

自设交叉学科

19

0251

金融

经济学院

专业学位

金融硕士

20

0551

翻译

外国语学院

专业学位

翻译硕士

21

0552

新闻与传播

传媒学院

专业学位

新闻与传播硕士

22

085201

机械工程

机械学院

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23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气学院

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24

085212

软件工程

数计学院

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25

085220

纺织工程

纺织学院

技术研究院

化工学院

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26

085240

物流工程

管理学院

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27

1253

会计

会计学院

专业学位

会计硕士

28

135105

广播电视领域

传媒学院

专业学位

艺术硕士

29

135108

艺术设计领域

服装学院

艺术学院

传媒学院

专业学位

艺术硕士

二、进度安排

1、修订成稿:各培养单位组织学习领会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编制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由归口学院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牵头,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在6月15日之前将培养方案初稿(含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

2、部门审核:研究生处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形式审核,于6月22号之前反馈审核意见。

3、学院审核:各归口学院按照研究生处审核意见对培养方案进一步修订,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于6月29号之前提交培养方案定稿(含课程教学大纲)、教授委员会论证意见表纸质版(学院盖章)和电子版。

4、颁布执行:研究生处将培养方案汇编成册后颁布实施,从2018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培养方案按照一级学科进行修订,即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所有二级学科(含自设目录内、目录外二级学科)修订一个培养方案,由归口学院牵头组织。

2、培养方案应按照国家学位条例、《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对应的国家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点合格(专项)评估指标体系”以及学校有关制度进行修订。

3、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这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要把培养方案的修订过程作为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国家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位点合格(专项)评估精神的过程,作为促进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过程,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和学科实际,保质按时完成。

 

研究生处

2018年6月1日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编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

2.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编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

 

  •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编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已下载次
  •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编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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