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研究生导师: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见附件1:武纺大研〔2016〕16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所有拟计划在2018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
2.原则上校外人员不纳入我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对象。若因学科建设、对外合作等特殊原因需要的,参照本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要求执行。
二、审核基本条件
1.承担在研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工学不少于3万元,其他学科门类不少于1万元。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SCI/EI/SSCI/A&HCI期刊论文或CSCD/CSSCI学科指定在本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期刊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前3位)。如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则需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工学不少于4万元,其他学科门类不少于1.5万元。
3.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研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可适当降低,但一般应能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专业实践条件。
三、审核程序
1.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可制定高于本办法的审核条件,出台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于6月8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2.符合条件的导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教学科研业绩支撑材料。
3.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2018年度招生资格导师数不得超过2017年度全院研究生招生数的1.2倍(四舍五入)。
4.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2日前将2018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和审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交研究生处(电子、纸质,支撑材料无须提交),由研究生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受审核申请:
1.因重大教学、科研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
2.近三年未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
3.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4.非学校聘任的重要学术岗位且年龄达到57周岁的(2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放宽到58周岁,截止到申报日);
5.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不端行为检测、双盲评审(2票)、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等环节中不通过的,暂停一年招生。
五、其他说明
1、各单位教授委员会应确保2018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申请者亲属回避制。
2、须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如审核不严,学校将削减二级单位下一年度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3、联系人:王健伟;联系电话:59367656。
附件: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pdf
附件2:2018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3:2018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