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导师:
为鼓励和表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武纺大研〔2016〕16号)(附件1)要求,现将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已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
二、评选条件
(一)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指导水平和道德情操,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
(二)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关心研究生成长成才,对研究生进行全面、严格的指导与管理,及时反映并积极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三)积极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近三年来主讲过1门以上(含1门)研究生课程。
(四)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能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充足的经费(培养条件、生活补助)。
(五)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位论文入选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2.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含国家奖学金);
3.应届考取博士研究生;
4.有正式出版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专著、教材(前3位),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前2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重大教学、科研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
2.近三年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双盲评审、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不通过的;
3.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三、评选程序
(一)导师自愿报名,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初审,按研究生导师总数的5%择优推荐。
(三)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报学校批准。
四、其他说明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严格遵循“公平公开、严格筛选、宁缺毋滥、引导有力”的原则开展初评推荐工作,于7月5日下班之前将签署单位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电子档和纸质档)报送研究生处。
2、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656。
附件:
1. 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pdf
2. 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导师申请表.doc
研究生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