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3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要求
(一)导师遴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担负实际指导硕士生的责任。
2.具有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及以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申请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57岁,女性不超过52岁(截止当年12月31日,下同)。
(2) 教学、科研条件
1.近三年独立讲授过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完成所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已担任研究生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或协助指导过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并能够独立讲授1-2门硕士研究生课程。
2.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中具有较为明确的研究方向,且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学科、专业的某些领域内进行过比较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取得较丰富的成果,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本学科国内外权威及重要学术刊物和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出版)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
②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本学科国内外权威及重要学术刊物和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出版)上发表2篇及以上SCI、EI、ISTP、SSCI、AHCI收录论文,或者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论文。
③近3年内出版1部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国家规划教材(排名前三,且个人撰写4万字及以上),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本学科国内外权威及重要学术刊物和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出版)上发表1篇及以上SCI、EI、ISTP、SSCI、AHCI收录论文,或者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论文。
④近3年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奖名次不限)。
⑤近3年获得过被生产单位正式采用的成果或经省部级鉴定的成果,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正在从事与本学科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正在从事纵向科研项目,近3年主持项目经费或项目分解经费工科不少于8万元(不含硬件费的个人分解经费,管理、经济、理学学科按50%执行,人文艺术学科按40%执行)
②有较重要的横向科研项目,近3年主持项目经费(或项目分解经费)工科不少于12万元(不含硬件费的个人分解经费,管理、经济、理学学科按50%执行,人文艺术学科按40%执行)
(5)掌握一门外语并能指导研究生阅读有关专业外文书籍、资料;有独立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写作的能力。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书》(见附件二),并提交本人满足硕士生导师任职条件的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一人一本,封面见附件三),交至各学院。
2.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书》中“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意见”一栏。
3.各学院于6月4日前将《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书》(原件)、支撑材料1套(复印件)、“2013年导师遴选综合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一,仅发电子版至xkb@wtu.edu.cn)交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对上报的相应材料进行复核后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发文公布。
联系人:刘园美 59367495
附件:一、2013年导师遴选综合材料一览表
二、《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书》
三、支撑材料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