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潜心科研、积极创新,保障其在校学习与生活,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管理办法》(武纺大研{2025}16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注意:
当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评。
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研究生不参评。
人事档案未按时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不参评。
二、 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5年设一等奖学金30个名额,一等奖学金18000元/人/年。
三、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学业要求(以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为依据)
2025级博士生根据其入学考试(含复试)成绩、科研潜力及硕士阶段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
1.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 在学术研究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者;
3. 在科研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
4.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者。
四、 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相关学部成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本学部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及等级。
2.学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相关学部将初评结果在本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部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 奖金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
五、 异议处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实名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 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 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 对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年度参评资格,并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七、 联系方式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联系人: 严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500
办公地址: 行政楼304室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