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纺织之光”201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奖教金和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17]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2017年度“纺织之光”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
二、推荐对象
1.推荐对象年级:2015、2016级研究生;
2.推荐研究生专业仅限于纺织、服装、染整、纤维材料、纺织机械等相关专业;
三、其它事项
1.推荐材料
(1)纸质材料:
《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表》(附件1)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院系评审意见”必须手填并签名,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不得仅仅填写“同意”或“同意推荐”,应该对拟推荐学生综合表现作评述后,最终明确评审意见。);
‚3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打印,文后学生亲笔签名、标注时间。标题华文中宋三号加粗;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黑体;正文仿宋小四号,1.5倍行距。),个人主要事迹多者可加附件;
ƒ《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2)一份。
(2)电子材料:
《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表》(文件名为:某某学院-学生姓名-个人评审表);
‚个人事迹材料(文件名为:某某学院-学生姓名-个人事迹材料);
ƒ《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文件名为:某某学院-学生姓名-科研成果登记表);
④个人清晰生活照(照片不小于2MB,文件名为:某某学院-学生姓名-生活照)。
⑤近期个人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1张,要求仪表端正,文件名为:某某学院-学生姓名-证件照。
注:电子版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某某学院-学生姓名。
纸质材料送至研究生处办公室(行政楼304),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2日下午4点之前(以学院为单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研究生处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材料组织再次评审,差额评选出两名研究生候选人推荐至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审核后确定我校纺织之光奖学金获得者。
3.纺织之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人民币,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颁发荣誉证书。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维佳
电话:027-59367500
电子邮箱:532587007@qq.com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30日
附件1、
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表.doc
附件2、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