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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09 作者: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我校自2013年开始对高水平学术著作进行专项基金资助,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武纺大研〔2013〕12号)第十三条,受资助著作应在资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出版。截止目前,仍有少量获得资助的著作尚未出版。经研究决定,2013-2015年期间获批学校资助、但已超出合同规定日期且尚未出版的受资助项目须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出版工作及报销手续。逾期未完成著作出版及报销手续的项目将予以清理,不再资助。
研究生处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