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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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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我校研究生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作者:

    根据2021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要求,现在就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研究生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5月19日、5月21日、5月24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阳光校区行政楼304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500

    三、具体要求见相关教育局的详细通知:http://jyj.wuha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104/t20210402_1661133.shtml

    四、提交材料注意要求:

    1、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自行下载)。

    2、申请教师资格相关表样及资料袋封面,可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han.gov.cn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页面下载。

    3、特别注意“个人承诺书”上传务必签名清晰、截图完整。往年太多学生因为模糊或者不完整影响后期认定。

    4、提交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打印1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使用电脑填写,签名须手写);

    (3)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核对网报信息后退回;如现场检验时存在系统照片显示不正常或不清晰等问题,则需留存1份复印件,正反印在一张A4纸上);

    (4)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须使用规定体检表,1张A4纸正反打印,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张(与网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注册信息完整的研究生证原件、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各学院加盖党章;在附件中下载。

    (8)学历证书原件及PDF扫描件 (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交本科毕业证,PDF版以“报名号+姓名”格式交确认点留存;应届毕业研究生请于硕士毕业证领取后提交,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考人员提交,核验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附件:      7247_2559_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 附件【7247_2559_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已下载次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电话:027-59367477
    邮编:430200
    邮箱:yjs@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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