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湖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聚焦研究生教育实际问题。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选题,必须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聚焦研究生教育过程中存在的真实问题,以期通过研究提供有价值的解决方案。
2.形成创新性的改革方案。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必须体现创新性,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途径,形成能体现新时代特色的研究生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等。
3.研究成果具备推广示范价值。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预期产生的研究结果,必须具备适用性,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且具备可广泛推广的价值,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4.推荐项目原则上应从已获批的校级研究生教研项目中遴选。
二、申报范围
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需要,参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及《2024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研究生)》(附件1),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三、申报资格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学校在申报时可按校内有关规定放宽至中级职称。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项及以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2.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 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申报时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教学一线人员的申报项目数不少于本校申报总数的80%。
四、申报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7月12日至8月底期间,根据申报范围以及研究生教育实际进行选题的打磨完善,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申请书》(附件2)。
2.院系推荐
院系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师德师风,以及申报材料的意识形态、申报基础以及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整体审核,择优进行推荐,填写《2024年湖北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3.申报人答辩
研究院拟于8月底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校内答辩,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项目。
4.校内择优确定推荐项目
研究生院拟于9月初至9月中旬,择优确定推荐项目,经学校审核及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课题团队在湖北高校省级教研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网络申报。课题团队按申报平台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项目申请书及简表,所在高校审核后提交至省教育厅。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27--59367495,联系人:黄老师。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