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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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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进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2     作者:黄鹤

    各培养单位:

    根据《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现对2025年研究生工作站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工作站建设

    各培养单位要提高站位,克服“重申报、轻建设”的不良倾向,紧盯建设目标,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建设举措,着力把我校研究生工作站打造成产教融合、实践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就业、文化创新的平台,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不断提高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二、认真做好研究生工作站中期检查及工作总结(6月30日之前)

    1.检查内容

    (1)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经费投入、条件建设、制度建设、运行管理等);

    (2)进站研究生、配备导师数量及其在站时长等情况;

    (3)企事业单位导师选聘、配备以及“双导师制”发挥作用情况;

    (4)工作站开展的主要活动与工作(科研、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等);

    (5)人才培养与科研合作情况(协同创新方面的特色和经验);

    (6)当年工作站合作研究项目情况及产生的收入情况;

    (7)当年被地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情况;

    (8)取得的其他突出成效。

    2.检查形式

    中期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提交自评报告。相关学院组织所属校级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站中期检查自评报告》(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站中期检查自评简况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自评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2)省级工作站及拟更新的省级工作站,需填报《进站学生培养成效一览表》(附件3)《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状况汇总表》(附件4),采集数据时间为2022年6月起至2025年6月。采集的数据务必属实,不得弄虚作假。

    (3)省级工作站及拟更新的省级工作站,需报送工作站建设的典型案例至少1个。(无固定模版)

    3.检查要求

    请各建设单位对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将于7月至9月组织专家依据学院提交的工作站中期自评材料、立项申报材料等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下达工作站后续建设经费的重要参考依据,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三、年终考核及工作站清理及新增工作

    学校将于9月至12月开展研究生工作站清理及新增工作,详细工作要求以届时通知为准。


    • 附件【2025年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清单.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站中期检查自评报告(提纲).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站中期检查简况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进站学生培养成效一览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状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电话:027-59367477
    邮编:430200
    邮箱:yjs@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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