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教育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5年湖北省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聚焦研究生人才培养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探索研究生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研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申请人项目选题须符合《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研究生)》(附件1)的要求。课题名称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2.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1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2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研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主持人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学或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能够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推荐至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近三年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3.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已获得省级新工科建设项目立项的项目等。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申请人根据选题和课题论证,8月25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初审。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排序推荐,并将申请材料(附件2及证明材料)和《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步报送,电子材料附件2按照“申请书+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附件3按照“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名称)”命名;证明材料按照“证明材料+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27-59367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