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友情链接| 在线咨询| 官方微博|
  • 首页
  • 部门简介
    研究生教育概况
    机构设置
  • 学位点建设
    通知公告
    学科信息
    学位点评估工作
    政策文件
    学科参阅
  • 招生工作
    博士招生
    硕士招生
    导师信息
  • 培养工作
    培养方案
    教学管理
    课程建设
    非全日制教育
    创新工程
    培养政策
  • 学籍学位
    学籍工作
    学位工作
  • 就业工作
    就业信息
    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
  • 学生工作
    奖助体系
    研究生会
    文体活动
    校友“汇”
    规章制度
    优秀毕业生访谈录
  • 下载中心
    学位点下载
    招生下载
    培养下载
    学籍学位下载
    就业下载
    研究生工作下载
  •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增补选聘与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0     作者:黄鹤


    各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第一批):

    为加快推进我校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现就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第一批)企业导师增补选聘与学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湖北产业创新发展需要,通过严格规范的遴选流程,增补选聘一批具备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导师,完善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库;遴选具有培养潜力、对工程实践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组建高质量的教学与学习团队,实施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

    二、遴选条件

    (一)企业导师

    增补选聘的企业导师需具有良好工程能力,热衷于工程师培养,能联合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项目制”课程、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品德高尚,遵章守纪、诚实正直、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愿意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工作;

    (3)来自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企业;

    (4)担任技术总监、高级工程师等中高级技术职务;

    (5)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2.专业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 作为技术骨干参与过国家级/省级重大工程项目;

    (2) 所在企业拥有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或实验室;

    (3)具有高校联合培养或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验。

    (二)学生

    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所在学院按照“自愿申请、择优选拔,信息公开、流程规范”的原则,组织遴选具有强烈工程实践意愿、良好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的相关专业学生进入相应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培养。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优先;

    (2)身心健康,能够承受工程实践和技术高强度学习;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有志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具有较强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

    (5)学业成绩优良;

    (6)英语能力要求: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或学院认定申请学生英语成绩良好,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参加过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具有一定的科研项目经历;

    (3)拥有发明专利、实物作品或高水平论文等成果。

    三、遴选、聘任流程

    (一)企业导师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导师填写相应申请表(附件1);

    2.单位审核: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推荐;

    3.部门复审:卓越工程师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

    4.公示聘任: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卓越工程师学院统一颁发聘书。

    (二)学生遴选程序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填写申请表(附件2),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所在学院统一组织遴选。

    2.遴选由学院自主组织,遴选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可结合学生自荐、校企导师推荐、学院综合评定等环节开展,遴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报送卓越工程师学院审定。

    四、材料提交

    1.报送内容:

    (1)申请表(附件1、2);(2)名单汇总表(附件3)。

    2.报送方式: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导师名单和学生名单将作为相关培养证书发放、工作量认定的重要依据。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文件(文件命名为 “xx 学院报送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学生材料”)及纸质版文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19日之前,报送至行政楼301(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495


    • 附件【附件1: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 (第一批).xlsx】已下载次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电话:027-59367477
    邮编:430200
    邮箱:yjs@wtu.edu.cn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