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见附件1)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各院部2014年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的讲学、学术报告、学术讨论会;2014年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各级各类学术会议、艺术展览等。
二、提交程序及受理
(1)各院部组织填写《年度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见附件2),于2014年3月12日前交研究生处,电子稿发至xkb@wtu.edu.cn。
(2)研究生处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编制全校年度学术交流计划,提交校学术委员会集中审批。
(3)年度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请由各院部统一组织提交,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拟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邀请专家报告等进行精心策划和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单位2014年度学术活动计划。
(2)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资助额度参照《武汉纺织大学学术交流管理办法》执行,学校根据当年资金情况,重点支持各学科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
(3)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学术交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资助的学术活动,邀请专家讲学应至少提前7天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纺织大学邀请专家讲学申请报告》(见附件3);举办各级学术会议、艺术展览活动,至少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举办(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请报告》(见附件4)。并将电子稿及二份由院(部)分管学科建设的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的纸质报告报送研究生处。
(4)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结束后,须在15日内向研究生处提交会议总结、会议资料、会议经费决算表(受经费资助的学术活动)。
(联系人:崔佳,电话:59367495)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附件2:《年度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邀请专家讲学申请报告》
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举办(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请报告》
研究生处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