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3年度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见附件1)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13年度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各院部2013年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的讲学、学术报告、学术讨论会;2013年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各级各类学术会议、艺术展览。
二、提交程序及受理
(1)各院部组织填写《年度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见附件2),于2013年9月20日前交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稿发至xkb@wtu.edu.cn。
(2)学科建设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编制全校年度学术交流计划,提交校学术委员会集中审批是否资助与资助额度。
(3)年度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请由各院部统一组织提交,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拟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邀请专家报告等进行精心策划和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单位2013年度学术活动计划。
(2)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资助额度参照《武汉纺织大学学术交流管理办法》执行,学校根据当年资金情况,重点支持各学科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
(3)邀请专家讲学应至少提前7天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纺织大学邀请专家讲学申请报告》(见附件3);举办各级学术会议、艺术展览活动,至少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举办(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请报告》(见附件4)。并将电子稿及二份由院(部)分管学科建设的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的纸质报告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4)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结束后,须在15日内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会议总结、会议资料、会议经费决算表(受经费资助的学术活动)。
以上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和邀请专家讲学,应为纳入各院部《年度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并被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资助的学术活动。
(联系人:刘园美,电话:59367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