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省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学位[2016]1号)精神,经学院申请,专家论证、并提请校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同意:撤销“美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增列“艺术学理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现将调整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16年
5
月
1
9日—
6
月
8
日。如对上述调整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人:刘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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