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41101号)文件要求及湖北省学位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武汉纺织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我校的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已进入“整改总结及报送”阶段。为进一步做好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总结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依据相关政策,我校参与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由2020年的15个减少为11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详见附件1。
二、评估材料编制
(一)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是在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后,根据自我评估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对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总结,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各学位授权点应依照专家意见建议,对照《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4)》(附件2)及《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3),科学规范编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4)。
(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4年)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按年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各学位授权点按照要求认真梳理建设数据并进行报告编制。
(三)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22年3月已完成《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第一轮填报,2025年3月底前将进行第二轮填报,数据信息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学位授权点可预先整理数据,待信息平台开放后,按通知时间完成数据填报。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学位点编制并提交各项评估材料
提交材料清单: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提交时间:2024年11月28日前;
2.参评学位授权点连续5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周期内版本相同的年份只需提交一份),提交时间:2024年11月28日前;
3.《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提交时间:2025年1月13日前;
4.《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4年),提交时间:2025年1月13日前。
提交方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5590481@qq.com,命名格式:“学位授权点代码-学位授权点名称-材料名称”;纸质版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306室。
(二)学校复评及结果上报
2024年12月上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委委员会对参评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复评。
2024年12月31日前,各参评学位授权点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上传至“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
2025年3月31日前,各参评学位授权点通过“系统”完成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并分年度上传2020-2024年的《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跨学院的学位点评估进程安排和材料编制工作由牵头学院负责,其他参与建设学院需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
(二)不同学术学位授权点之间、不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之间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专任教师和科研论文、项目成果等不得重复。
(三)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务必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评估过程,严格按要求撰写并报送材料,高质量地完成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常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656。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8日